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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2018年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
时间:2018-03-28 16:55:18,点击:0 |
我国于2016年5月1日调整了脊髓灰质炎(脊灰)疫苗免疫策略,使用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替代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tOPV),并在基础免疫中使用1剂次脊灰灭活疫苗(IPV)。为保障尚未接种IPV 的儿童健康和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2018年全市将开展IPV 查漏补种工作。为保证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目标人群和工作指标 (一)时间安排。 摸底统计阶段:2018年3月25日前完成摸底工作并将IPV需求数上报隆昌市疾控中心,3月26日隆昌市疾控中心将IPV需求数上报内江疾控中心。 疫苗分发阶段:2018年4月10-15日,IPV逐级下发。 接种实施阶段:2018年4月16-30日,开展IPV补种工作。 (二)目标人群。 2016年5月1日调整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后,截止2018年3月31日,2月龄及以上无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史或仅有bOPV接种史(无tOPV或含IPV成分疫苗接种史)的儿童。 (三)工作指标。 以镇(街道)为单位,目标儿童IPV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查漏补种原则 (一)优先原则。 对接种了不足3剂bOPV,未完成基础免疫的儿童优先接种1剂IPV。 (二)尽早原则。 对于前3剂均接种了bOPV的儿童,尽早补种1剂IPV(按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待儿童满4岁龄时再接种1剂bOPV)。 (三)规范原则。 接种IPV与之前的bOPV之间间隔≥28天。与其他疫苗接种的时间间隔,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执行。 (四)记录原则。 该剂IPV应在儿童预防接种证及接种卡(或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系统)中进行完整记录。对未完成3剂基础免疫儿童,该剂IPV计入其常规免疫报表统计报告;对已完成3剂bOPV接种的儿童,该剂IPV不计入其常规免疫报表统计报告。 三、工作流程与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与细则。 各单位应根据市级实施方案,结合本地IPV常规免疫接种工作情况,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 (二)组织专题培训。 市疾控中心要在工作正式启动前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目标人群、时间、工作指标,目标人群摸底调查、评估方法及要求,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风险沟通,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 (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一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二是要在接种单位、社区、乡村道路、车站等公共场所张贴标语或悬挂横幅,三是组织人员入户、入校、入工地发放宣传单,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动员,广泛告知脊灰的危害、传播途径与预防方法和本次工作的意义,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儿童向其家长发放《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通知单》(以附表1为参考)。 (四)目标人群摸底登记。 1.工作目标。通过细致摸底调查,登记全部应接种儿童。向群众进行宣传动员,发放接种通知单,告知接种时间、地点。按照登记儿童数,计算疫苗用量,合理安排接种时间。 2.人员组成。农村由镇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包村乡干部、村长组成。城市由地段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居民委员会成员、村组长组成。 3.摸底登记方法。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2),同时向需补种儿童家长发放《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 4.工作要求。 (1)厂矿、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参加查漏补种工作。(2)摸底调查应争取政府支持。在调查中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对发现未建卡和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补建接种卡和接种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制定接种实施时间表,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市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乡镇(街道)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五)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 各单位要做好本次查漏补种工作所需人员、物资(疫苗、注射器、急救药品和器材等)准备。脊灰灭活疫苗由市级供应下发。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出入库记录。 (六)现场接种实施。 查漏补种过程中,除已取得资质的预防接种点外,各地还可根据地理条件、人口密度和摸底情况,在流动人口集中处、学校或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或采取入户接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接种。 接种现场应有负责组织、预检登记、接种、不良反应处置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和登记。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预防接种时要严格掌握接种禁忌证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做好登记,在条件适宜时及时予以补种。接种后应立即将接种信息记录到接种证、接种卡及接种信息系统。 (七)工作评估。 1.摸底质量评估。 (1)评估时间。摸底工作实施期间或摸底工作完成后3日内开展。 (2)评估内容。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人员培训、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等进行调查,评估摸底调查工作质量和宣传动员工作效果。 (2)评估指标。①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当地人口管理部门掌握的同年龄组儿童数;②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③摸底需补种IPV儿童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统计需补种IPV儿童数。 (3)结果判定与处置。三项评估指标均符合要求,可认为摸底质量较好,可以开展查漏补种活动;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分析原因,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补摸、补登工作;有两项或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又无其他因素可解释的,应重新开展摸底登记。 2.接种率快速评估。 (1)评估时间。补种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开展。 (2)评估内容。 ①抽取辖区内30%-50%的镇(街道)开展快速评估,每个镇(街道)评估儿童不少于30人。并按照要求完成《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和《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调查汇总表》(附表5、6)。 ②快速评估接种认定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快评时,遇到因拒绝、有禁忌症、生病暂缓的未种者,也要记录在附表5上,以便更真实反映查漏补种的疫苗覆盖率。但在计算疫苗接种率时,因拒绝、禁忌症或生病暂缓等原因造成的未种者不计算在内。 (3)评估指标。目标儿童IPV调查接种率达到95%以上(调查接种率=目标儿童IPV实际接种人数/目标儿童IPV应种人数×100%)。 (4)结果判定与处置。 市级开展快速评估中如有1个调查单位目标儿童IPV调查接种率未达到95%(拒绝、有禁忌症、生病暂缓的未种者除外),该调查单位需重新开展查漏补种。如有2个或以上调查单位评估指标未达标,则全市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并对漏种儿童实施补种。 (八)资料收集、保存与报告。 1.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收集和保存的资料包括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通知单(附表1)、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2)、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年龄接种情况统计表(附表3)、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地区接种情况统计表(附表4)、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附表7)以及查漏补种工作总结。需上报的资料包括附表3、4、7和工作总结,于5月7日前将相关资料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收集和保存的资料包括本级和乡级的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年龄接种情况统计表(附表3)、本级和乡级的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地区接种情况统计表(附表4)、本级的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附表5)、本级的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调查汇总表(附表6)、本级和乡级的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附表7)以及查漏补种工作总结。需上报的资料包括本级的附表3、4、6、7和工作总结,于5月1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隆昌市卫计局。 四、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 各单位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结合查漏补种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查漏补种工作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方案,及时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工作。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 五、职责与任务 (一)市卫计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按照内江市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级查漏补种工作方案和指导方案,确定开展查漏补种的目标人群及工作时间。对工作所需经费、人力、物力提供市级保障。 2.组织对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培训,内容包括目标人群、时间、工作指标,目标人群摸底登记、评估方法及要求,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等。进行本级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查漏补种宣传工作。 3.指导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预防接种点设置、摸底登记、接种实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等工作的实施。 4.制定督导方案,对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查漏补种工作进行督导,完成本级工作评估。 5.收集基层查漏补种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总结分析全市查漏补种工作情况。将总结和汇总资料上报内江市卫计委和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反馈给乡级接种服务机构。 (二)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按照隆昌市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级查漏补种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开展查漏补种的工作时间。对工作所需经费、人力、物力提供本级保障。 2.组织对所辖区域内参加查漏补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目标人群、时间、工作指标,目标人群摸底登记、评估方法及要求,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等。利用广播、横幅、黑板报等形式开展查漏补种宣传工作。 3.完成预防接种点设置,开展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等具体实施。完成摸底及接种工作,将摸底情况及接种情况登记在《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上。 4.如有需要,可制定乡级督导方案,对各村级接种点查漏补种工作进行督导,完成本级工作评估。 5.收集查漏补种总结及相关资料,总结分析全乡(镇、街道)查漏补种工作情况。将总结和汇总资料上报市卫计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其它事项 各地在开展IPV查漏补种工作的同时,对摸底中发现的其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者,在优先完成IPV补种后,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的要求开展相应疫苗的补种工作。 附表:1.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通知单(参考模板) 2.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3.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年龄接种情况统计表 4.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地区接种情况统计表 5.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 6.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调查汇总表 7.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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