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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疾控中心关于规范疫苗供应商代表接待的通知
时间:2025-07-04 17:13:29,点击:0

为加强中心行风建设,强化疫苗管理相关风险防控,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5年7月7日开始,严格执行疫苗供应商代表接待制度,未提前预约或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代表一律不予接待。

一、接待时间

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二、具体流程

(一)供应商代表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供应商代表接待预约登记》进行预约。

(二)分管副主任对登记内容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接待,2个工作日内通知预约供应商代表。

(三)首次预约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

4.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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