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通告(第2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和坚决遏制疫情传播,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力做好房地产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内住建局[2020]52号)文件精神,结合隆昌市实际,现就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疫情防控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自2020年1月28日起,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对外开放商品房售楼部(案场),暂停各类集中看房活动,并做好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各物业服务企业须协助有关部门和所在社区开展对小区业主的排查,发现有近期来自武汉等重点地区的人员、车辆必须及时报告。
3.对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推诿扯皮,不负责、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隆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
隆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通告(第3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和坚决遏制疫情传播,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相关要求,结合隆昌市实际,现就暂停殡葬、祭祀祭扫和婚姻登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自2020年1月28日12:00起,市殡仪馆暂停遗体告别仪式,不再接受预约登记;
2.自2020年1月28日12:00起,关闭隆昌市公墓,停止一切祭祀祭扫活动,恢复日期另行通知;
3.需办理骨灰存放和骨灰安葬业务的,凭《火化证》到隆昌市殡仪馆办理。
4.取消隆昌市婚姻登记中心原定于2020年2月2日(周日)加班办理结婚登记及集中颁证活动。
隆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
隆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和坚决遏制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相关要求,落实上级通知精神,现就推迟我县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推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未通知前各校不得自行开学;
2.开学前,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行集中上课 (学习)、培训和开展聚集性活动。特此通告,敬请理解与支持!
隆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
隆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通告(第5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和坚决遏制疫情传播,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相关要求,结合隆昌市实际,现就取消赶集活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自2020年1月28日12:00起,暂停所有赶集活动,恢复日期另行通知;
2.由各镇街道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配合,对前来赶集的群众进行劝离,避免大范围的人群聚集;
3.对不服从劝离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依法严厉打击。特此通告,敬请理解与支持!
隆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